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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客戶您好,
基於恐怖組織的活動造成國際社會安全的緊張情勢,美國與歐洲地區的政府當局嚴格要求各界及廠商遵守商品出口以及反恐相關法令規定;違者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在當局與法令要求之下,透過本公司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經銷顯微儀器設備的Carl Zeiss公司兩個事業單位 -Carl Zeiss AG 與 Carl Zeiss Jena GmbH ,相對要求所有本公司將提供其產品或技術服務的客戶,必須向本公司提供不違反反恐法令之聲明;聲明內容如下:
1.客戶(買方)需向台灣儀器行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所經由台灣儀器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之產品與技術服務僅使用於非軍事/非武力的用途,且不使用於任何研發、製造、處理、操作、維護、儲存、放置、辨識、傳播於:
•化學,生物,核武,核爆材料或相關飛彈
•軍事用途
•非軍事的其他核子用途
2.客戶(買方)需向台灣儀器行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決不會將所取得之產品或技術直接或間接提供給任何使用於上述用途之第三者;或直接間接提供予歐洲或美國所列之制裁名單(*備註)。
3. 客戶(買方)需向台灣儀器行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未違反過類似(反恐)的聲明。
(備註:制裁名單可於此二個網站查詢:www.bankofengland.co.uk、www.bxa.doc.gov﹚
敬請 貴客戶於本方業務代表或服務人員提示相關聲明文件時,惠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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